關(guān)于使用新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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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建建管〔2013〕62號
關(guān)于使用新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
各縣、市、區、開(kāi)發(fā)區(建設、住建、建管局、建發(fā))局,建管中心,各建設、施工、監理單位:
為規范建筑市場(chǎng)秩序,維護建設工程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住房城鄉建設部、工商總局發(fā)布了新的《建設工程監理合同(示范文本))》(GF-2012-0202)及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(示范文本)》(GF-2013-0201)。
自2013年9月1日起,凡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,所有建設工程(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)施工、監理合同簽訂合同備案及實(shí)施監督管理,律必須執行新的《建設工程監理合同(示范文本)》(GF-2012-0202)及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(示范文本)》(GF-2013-0201),否則,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(mén)律不予受理合同備案,工程項目律不予辦理施工許可手續。在執行過(guò)程中如遇問(wèn)題,請與我委建筑業(yè)管理處聯(lián)系,電話(huà)62692765。
特此通知
附件:1、建設工程監理合同(示范文本)》(GF-2012-0202);
建設工程監理合同.doc

2、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(示范文本)》(GF-2013-0201);
住房城鄉建設部 工商總局關(guān)于印發(fā)建設工程施工合同(示范文本)的通知.pdf

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(huì )
2013年8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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